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,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、廉洁用权、廉洁修身、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,根据《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印发<关于开展全市“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”活动的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银党办〔2022〕20号)和《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印发<贺兰县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贺党办〔2022〕8号)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如下方案:
一、目标任务
以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秉公用权、依法用权、廉洁用权、为民用权的意识,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目标,通过深入开展警示教育、廉政教育等活动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“赶考”的清醒,抓好家风家教、提高道德修养、加强廉洁自律,筑牢纪法防线,严明纪律规矩,在全校上下形成崇廉尚廉倡廉守廉的浓厚氛围。
二、活动时间
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。
三、活动对象:
全校党员教师。
四、组织领导
组 长:徐 学 兰光小学党支部书记、校长
副组长:余祥风 教务主任
白学丽 少先大队辅导员
五、开展内容
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以学习教育为基础,以典型案例为警示,以转变作风为目的,重点开展好宣讲述廉、党日醒廉、阵地思廉、观影警廉、谈话守廉、家风崇廉、测试促廉、教育尚廉等活动。
1.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
组织党员教师观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作的《零容忍》、自治区纪监委制作的《交易之恶》和银川市纪委监委制作的《被欲望吞噬的灵魂》等系列警示教育片,使党员干部思想受到一次深刻洗礼,灵魂深处受到一次强烈荡涤,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,守住党纪国法这条底线,始终做到心中有党、心中有民、心中有戒。
2.开展一次党纪法规知识测试
组织党员教师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章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、《党委(党组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》、《宪法》、《监察法》、《监察官法》、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内容,并进行党纪法规知识测试,增强纪法意识和规矩意识。
3.举办一次廉政支部主题党日
以党支部为单位,组织党员开展一次以“讲廉洁、树新风”为主题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,对党员教师开展廉政主题教育,警示党员干部常修用权之德,常怀律己之心,自觉加强党性锤炼,遵纪守法,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。
4.签订《廉洁从教目标责任书》。
作一次廉政承诺。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结合岗位实际,制定承诺内容,郑重公开做出廉政承诺。承诺内容一要与政治纪律挂钩,立场坚定、遵纪守法;二要与工作岗位挂钩,忠于职守、爱岗敬业;三要与八小时以外管理挂钩,洁身自好、慎重交友;四要与自己的身份挂钩,教书育人,以身作则。
5.撰写一篇“廉政警示教育月”心得体会
要求党员教师通过岗位廉政教育、观看警示教育影片等活动,立足本职岗位,围绕“廉政警示教育月”撰写一篇心得体会。
6.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。
组织党员教师贺兰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,接受一次警示教育。
7.开展廉政谈话。
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,谈话主要围绕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、牢记党的宗旨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”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、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,筑牢廉洁
从政底线。
8.举办“守纪作表率、青春勇担当”讲党课活动
强化警示教育,以案释纪释法,引导党员教师扣好廉洁从教的“第一粒扣子”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提高认识。学校党支部要高度重视,把开展“廉政警示教育月”活动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,严格按照活动安排,认真谋划,周密部署,精心组织,抓深抓细抓实各项工作,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,确保“廉政警示教育月”活动取得实效。
(二)扎实推进,注重实效。要坚持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,把警示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、中央和区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,把案例教育与党纪法规教育、党史学习教育、“改进作风提升质效”专项行动、“严细深实勤俭廉+快”工作作风要求结合起来,突出警示教育的政治性、严肃性,坚决杜绝走形式、走过场,防止活动娱乐化、庸俗化。
中共贺兰县立岗镇兰光小学党支部
2022年3月2日